防城港市面向全市陽光選拔科級領導干部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市委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拔一批科級領導干部。
一、選拔職位和名額
(一)正科級領導職位(4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1名;
防城港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綜合科科長1名;
防城港市財政局法規稅政科科長1名;
防城港市企沙工業區管理委員會發展規劃部副部長(正科級)1名。
(二)副科級領導職位(12名)
上思縣財政局副局長1名;
上思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1名;
上思縣森林公安局副局長1名;
東興市委宣傳部副部長1名;
東興市財政局副局長1名;
東興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1名;
港口區黨史研究室副主任1名;
港口區招商促進局副局長1名;
港口區漁政大隊副大隊長1名;
防城區財政局副局長1名;
防城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1名;
防城區統計局副局長1名。
二、選拔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拔范圍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符合選拔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現任的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不參加本次選拔)和國有企業符合選拔條件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還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報考正科級領導職位的,應現擔任主任科員,或擔任副科級(或比照副科級管理)職務滿2年;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的,應現擔任副主任科員,或擔任科員職務滿3年,或工作滿4年,或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并工作滿1年。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在職在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具備選拔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國有企業報考人員,須在國有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其職級主要按照企業規模大小、企業的管理層次及本人職位來確定。
3.報考正科級領導職位的,年齡須在40歲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的,年齡須在35歲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評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上述資格條件中,學歷、職務、年齡和任職年限均含本級或本數,職務和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31日。
(三)職位要求
1.正科級領導職位要求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計算機、信息及相關專業或具有從事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經歷,熟悉政府信息管理相關工作。
防城港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綜合科科長:漢語言文學、行政管理學、經濟類及相關專業或具有從事金融相關工作經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及組織協調、文字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
防城港市財政局法規稅政科科長:法學類、會計類、審計類及相關專業,熟悉財稅政策法規,有較強的組織協調、綜合分析及文字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
防城港市企沙工業區管理委員會發展規劃部副部長(正科級):城市規劃類、建筑類專業,具有3年以上城市規劃設計、規劃管理或項目管理工作經歷,熟悉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及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等相關工作。
2.副科級領導職位要求
上思縣財政局副局長:財經類及相關專業或具有從事財政工作經歷,熟悉財政、金融相關政策法規,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上思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工作責任心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
上思縣森林公安局副局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具有公安編制。
東興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新聞類及相關專業或具有從事宣傳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文字寫作能力。中共黨員。
東興市財政局副局長:財經類及相關專業或具有從事財政工作經歷,熟悉財政、金融相關政策法規,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東興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工程類及相關專業或具有從事交通工作經歷,熟悉交通運輸和公路、水路規劃建設管理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
港口區黨史研究室副主任:熟悉史志工作業務知識,有較強的研究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中共黨員。
港口區招商促進局副局長:熟悉招商引資政策法規,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對外交往和開拓創新能力。
港口區漁政大隊副大隊長:熟悉海洋與漁政執法相關政策法規,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防城區財政局副局長:財經類及相關專業或具有從事財政工作經歷,熟悉財政、金融相關政策法規,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防城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環境保護類及相關專業或具有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經歷,熟悉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防城區統計局副局長:統計類、數學類及相關專業或具有從事統計相關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的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適宜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情形。
三、選拔方法和步驟
選拔工作按照報名與競職承諾、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與體檢、討論決定、任前公示、辦理任職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競職承諾(2011年8月10日-8月20日)
1. 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市直單位的報考人員在防城港市陽光選拔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陽光選拔辦”)報名,縣(市、區)的報考人員可在市陽光選拔辦報名,也可在縣(市、區)陽光選拔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市、區〉陽光選拔辦”)報名。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打印的《防城港市面向全市陽光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表》一式三份(報名表可從市、縣〈市、區〉陽光選拔辦領取,也可在防城港黨建網下載。②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任現職及現級別文件、在職在編證明等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國有企業人員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一式三份。③小2寸近期藍底正面免冠彩照5張(含電子版)。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任職資格。
2.競職承諾
報名時須簽訂競職承諾書,承諾公平公正地參與選拔,遵守選拔紀律,服從組織安排。
(二)資格審查(2011年8月下旬)
在市陽光選拔辦報名的,由市陽光選拔辦負責資格審查;在縣(市、區)陽光選拔辦報名的,由縣(市、區)陽光選拔辦負責資格初審后,報市陽光選拔辦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筆試人選。各選拔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到1:6比例的方可開考,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該選拔職位暫時空出,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要求的職位。
(三)筆試(2011年8月下旬)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采用綜合測試方式,測試內容為選拔職位所需的基本知識和能力素質,卷面總分為100分。
根據應試者的筆試成績,每個選拔職位按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列為面試人選。
(四)面試(2011年9月上旬)
市直單位正科級領導職位的面試由市陽光選拔辦組織實施,縣(市、區)副科級領導職位的面試由各縣(市、區)陽光選拔辦組織實施。
面試采取“競職演說+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由考官小組和評議小組分別評分。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按考官小組評分占70%、評議小組評分占30%的比例折算。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總成績,每個選拔職位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若進入考察最后一名的總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列為考察人選。
(五)考察與體檢(2011年9月中旬)
選拔職位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縣(市、區)黨委派出考察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對每個選拔職位產生的考察人選進行考察,并按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組織體檢。
(六)討論決定(2011年9月下旬)
選拔職位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縣(市、區)黨委根據考察情況和選拔職位要求,差額票決確定任職人選。為確保選拔質量,經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2011年9月下旬)
對任職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進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期7天。
(八)辦理任職(2011年9月下旬)
任職人選公示期滿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任職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試任前職級安排工作。
未盡事宜請向市陽光選拔辦咨詢。
市陽光選拔辦聯系方式: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區市委樓416室,聯系人:周建波,聯系電話(傳真):0770-2818593,郵編:538001,電子信箱:fcgsygxbb@163.com。
上思縣陽光選拔辦聯系方式:上思縣思陽鎮民政路3號縣委辦公樓3樓,聯系人:劉健,聯系電話:0770-8518458,傳真:0770-8519109,郵編:535500,電子信箱:ssgb8518458@163.com。
東興市陽光選拔辦聯系方式:東興市興東路市政府大樓809室,聯系人:蘇思多,聯系電話:0770-2231618,傳真:0770-7682897,郵編:538100,電子信箱:dxgbg@126.com。
港口區陽光選拔辦聯系方式:防城港市港口區漁洲坪區委、區政府大院黨委樓503室,聯系人:陸國標,聯系電話:0770-2861466,傳真:0770-2861499,郵編:538001,電子信箱:fcggkqwzzb@163.com。
防城區陽光選拔辦聯系方式:防城港市防城區防城鎮防北路112號區委、區政府大院黨委樓3樓,聯系人:陳秋月,聯系電話:0770-2211086,傳真:0770-2211878,郵編:538021,電子信箱:fcqgxb@163.com。
監督電話:0770-12380-1、0770-2822457。
本簡章由市陽光選拔辦負責解釋。
防城港市陽光選拔干部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