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公益訴訟替代性修復新方式 共筑紅樹林棲息鳥類的綠色家園
□ 葉良富
2025年初,東興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刑事案件時發現案件中存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栗樹鴨被侵害的線索。栗樹鴨作為鴨科鳥綱家族的一員,常棲息于紅樹林冠層。紅樹林濕地是它的主要棲息家園,是生態系統的重要一環。檢察機關迅速啟動公益訴訟程序進行全鏈條生態追責,但案件辦理過程中面臨著生態價值難量化、不能簡單一賠了之等問題。于是一場野生動植物保護“接力賽”就此展開了。
發現線索后,東興市人民檢察院召開野生動植物保護專題研討會,邀請人大代表、“益心為公”志愿者以及法院、自然資源局、森林公安局等相關部門代表參加,共同交流探討野生動植物資源公益訴訟保護實踐中存在的違法打擊、生態價值鑒定、生態修復等問題。“野生動植物保護由于資源特殊性難以量化,生態修復也是一大難題,檢察機關聯合各方力量織密生態保護網的做法值得肯定”一位人大代表稱贊道。
“栗樹鴨種群數量對紅樹林生態鏈的影響有多大?生態修復的必要性?修復方案的依據是什么?”這些問題急需研究解決。東興市人民檢察院通過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林業專家、執法部門代表等參與聽證評議,并提出優化意見。
結合與北侖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聯合簽訂建立的《關于加強協作共同保護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和資源的意見》和“紅樹林司法保護修復實踐基地”,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探索推動替代性生態修復,借助專家力量,主動商議自然資源局、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等在生態保護領域的專業優勢和技術力量,經過多次論證,厘清違法事實、確定生態價值和替代性生態修復方式,共同研究確定替代性生態修復方案,有效解決生態修復難題,防止資金出現“空轉”、生態損害難彌補等修復執行困境,創新替代性修復守護紅樹林生態鏈。
經過一系列調查論證,最終依法穩慎確定替代性修復方案,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依法承擔生態資源受損費用人民幣5.25萬元,該筆費用重點用于保護區紅樹林珍稀植物培育工作,提升和改善栗樹鴨種群的生存環境,維護紅樹林生態系統。東興市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聘任海洋科學院研究員作為環境資源審判咨詢專家,對替代性修復方案進行專家論證,認為紅樹林作為栗樹鴨的主要棲息地,替代性生態修復方案具有極高的可行性,檢察機關提出的開展替代性生態修復意見最終獲得法院采納。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鳥兒在紅樹林四周翩翩起舞,生物多樣性得到保護,生態修復取得實效,紅樹林儼然一個“海岸衛士”維護著生態系統的和諧與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