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區人民法院7天“一攬子”化解3起建工合同糾紛
□ 童瑤
8月13日,在港口區人民法院調解室內,隨著各企業代理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3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在短短7天內,依托“訴前保全+先行調解”的模式“一攬子”成功化解。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不僅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以高效的司法服務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是該院黨建引領先行調解工作的生動實踐。
工程欠款起糾紛
2014年,被告廣西某集團有限公司與原告廣西A消防有限公司先后簽訂了《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與《消防安裝工程合同》,約定由廣西某集團有限公司將消防施工工程和消防安裝工程發包給廣西A消防有限公司。2021年,被告廣西某集團有限公司又與原告廣西B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消防查驗合同》,委托其為上述工程提供消防查驗服務。
2022年,原告廣西A消防有限公司與廣西B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施工與服務,但被告廣西某集團有限公司仍有部分工程款逾期未支付給兩原告。兩原告多次催促無果,無奈之下向港口區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同源案件“打包”調解
港口區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迅速審查案件材料,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對被告名下賬戶予以凍結。此后,兩原告依法向該院提交民事立案申請。
“我們現在一下子拿不出這么多錢,能不能先解封我們的賬戶,跟他們協商分期履行?”廣西某集團有限公司發現賬戶被凍結后主動聯系港口區人民法院,表示希望與原告協商付款事宜。
法官經審查發現,被告欠兩原告的工程款合計達300萬余元,該款項切實關系到企業的正常發展經營。同時,法官注意到本院受理的3起案件“同源同質”,案件事實清楚,且原告訴求一致,僅在所涉金額存在差異,若能通過先行調解進行化解,在快速解決糾紛的同時又能有效降低雙方企業的訴訟成本,無疑是實現多方共贏的最優方案。
在征得各方同意后,港口區人民法院將上述3個合同糾紛案件“打包”給經驗豐富的特邀調解員,并由專業法官全程指導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員接到案件后,隨即組織各企業代理人開展調解,圍繞本息數額、給付期限、分期還款細節等爭議點,逐一梳理各方的訴求。同時,結合案件事實與企業實際經營狀況,從“減少訴累、共贏發展”的角度出發,反復釋法明理、溝通協調,努力打破各方的分歧。
最終,在法官的指導與調解員的積極推動下,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當場簽署了調解協議。協議約定,被告于指定日期前償還部分欠款給兩原告,剩余欠款則按照雙方商定的計劃分期履行。至此,3起糾紛得以高效圓滿解決。
近年來,港口區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傾力打造“法治先‘楓’·護航港城”特色品牌。通過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指導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積極探索黨建賦能矛盾糾紛調解新路徑,推動矛盾糾紛化解提質增效。2025年以來,該院指導調解組織、調解員通過先行調解化解糾紛1049件,為轄區和諧穩定與經濟發展注入了強勁的司法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