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見義勇為 弘揚社會正氣
□ 悅 言
9月9日,防城港市見義勇為獎勵大會召開。會上授予鄒才寶等4人“防城港市見義勇為表現突出個人”稱號,授予廖威糖、蘇益彧、劉德一、包瑜秀群體等4個群體“防城港市見義勇為表現突出群體”稱號,授予廣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等3個組織“防城港市見義勇為表現突出組織”稱號。這份榮譽,既是對見義勇為善舉的肯定,更是對社會正氣的弘揚。
見義勇為從不是抽象的口號,而是危難時刻挺身而出的實際行動。面對輕生女子,保安鄒才寶不顧危險縱身跳入海中,用最快速度將人救回岸邊;退役老兵師歌林帶傷咬牙拖著落水女孩游向安全地帶,順利移交給救援人員;看到一名小男孩不慎墜入海中,劉道平、程玉輝、張華、張春亮齊心協力挽回孩童生命;遇到男子無故傷人、攔車踹車的混亂場景,楊杰惠、施雄志果斷下車制止,制服鬧事者……這些見義勇為的善舉,感動整個社會,正能量滿滿。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見義勇為行為是光榮的,見義勇為精神是不朽的,見義勇為事業是高尚的。”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營造見義勇為社會氛圍,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做好見義勇為工作,對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平安社會建設具有積極作用。
多維度、多層次、多種渠道宣傳英雄的故事,讓更多人了解他們的善舉,能在全市社會營造“見義勇為、見義善為、見義眾為”的濃厚氛圍,激發更多人向善向勇的自覺。當然,要讓見義勇為的精神持續傳遞,不僅需要廣泛宣傳英雄事跡,更要健全完善關懷機制,真心關愛見義勇為者。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保障機制,通過法律法規明確對見義勇為的肯定,還要建立健全獎勵和補償機制,讓見義勇為者遭受的損失能得到合理補償,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要用制度為見義勇為者“保駕護航”,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淚”的遺憾。
良好的社會秩序,不僅需要英雄挺身而出,更需要每一名社會成員的竭力維護。從這個角度來看,此次見義勇為獎勵大會不是褒獎善行義舉的“終點”,而是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的“起點”。要加強公民思想道德建設,激發人們形成主動向善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讓每個人都意識到自己對社會的責任和義務,見義勇為就會成為一種自然而然的行為選擇。
見義勇為是社會文明的“試金石”,也是城市精神的“閃光點”。我市對見義勇為的表彰與弘揚,不僅是在致敬英雄,更是在為城市注入崇德向善的力量。相信在這些榜樣的帶動下,會有更多人加入見義勇為的行列,社會的正氣會不斷匯聚,平安防城港的建設也會擁有更堅實的精神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