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班忠柏辭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長
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1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防城港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接受班忠柏因工作變動辭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報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