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唐軼昂代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長
職務的決定
(2021年1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的有關規定,防城港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由唐軼昂代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