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教育的陽光平等照耀每一個孩子
□ 明 亮
近日,澎湃新聞一則“自閉癥學生報到當天遭勸退”的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9歲的李同學是一名自閉癥患者,他憑借自己的努力,被廣東省機械技師學院計算機網絡應用專業錄取。然而,在開學報到當天,校方得知李同學患有自閉癥后,拒絕為他辦理入學手續。
學校發出錄取通知書后又“反悔”,這種行為違背契約精神,更涉嫌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明確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李同學由廣東省殘聯正式選拔和推薦,并依據相關文件成功考取該校。但校方在招生環節中未對學生的殘疾狀況進行詳細審核,直至報到當日才以“不知情”為由拒絕接收自閉癥學生。這種做法,實質上是將因自身工作疏漏所造成的后果,轉嫁給了學生及其家庭,不僅侵害了學生的平等受教育權,更導致其錯失了報考其他院校的寶貴機會,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教育的本質是“包容與成長”而非“篩選與排斥”。面對這些需要特別關注的孩子,學校不能簡單放棄,而是應該主動伸出援手,營造包容、安心的學習環境,幫助他們克服生活和學業中的困難,讓他們掌握立足社會的技能,最終助力他們順利就業,走向充滿希望的未來。
9月9日,校方發布聲明稱已成立工作組核查此事,并表示若評估認定該生具備相應學習與生活能力,將盡快為其辦理入學。我們期待該校能以公正的態度積極處理此事,承擔起教育者的使命,讓教育的陽光,平等溫暖地照耀每一個孩子。
值班編輯:覃銀華


